序幕(2 / 2)
十分钟后,武信被释放。年轻警察好奇心驱使下查阅刑法一百四十七条后大怒。上面明名写着: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避免是人家说错条了,警察继续查询。
武信上公交车回头看了眼派出所,刑法接近五百条,别说警察,就算是律师也少有背得下来的。然后……武信被人驱赶下公交车,倒不是因为他穿得少,而是因为他没钱。这年头你少叫交五毛电费,国家电网也会直接收你滞纳金,一点都不带和你商量的。虽然他是污染了你的环境来发电。更何况本就不富裕的公交公司,每辆车都被抹得象f1,就为了帮员工赚几斤绿豆。
如果没有吓唬警察,武信会考虑和他们商量能不能因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奖励自己一块钱车费。虽然胡说刑法不犯法,但是武信毕竟还是挺不好意思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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